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承受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河南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契税收费标准。以下是河南省契税收费标准的详细解读。
一、契税税率
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至5%,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目前河南省执行的契税税率为:
-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 非住宅类房屋(如商铺、写字楼等)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契税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三、契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河南省对以下情况免征或减征契税:
-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免征契税。
- 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的情形。
四、契税征收管理
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五、注意事项
- 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如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
- 具体政策以当地税务机关最新规定为准,建议纳税前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如需获取《河南省契税收费标准》的WORD版文件,建议访问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或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获取。也可通过河南税务APP等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信息。